在消防安全體系中,確保可靠、充足的消防供水與選用合適的滅火劑是撲救火災、減少損失的關鍵。其中,設置兩路消防供水與配置泡沫滅火劑并非在所有場所都需強制執行,但在特定高風險場景下,它們是法規與標準明確要求的剛性需求,直接關系到滅火救援的成敗。
一、 必須設置兩路消防供水的主要場景
“兩路消防供水”通常指來自不同市政給水干管或設有不同泵組的消防水池的兩條獨立供水管線,確保當一路水源發生故障時,另一路能立即投入,保障供水不間斷。根據中國《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等相關標準,以下情況通常必須設置:
- 建筑高度超過54米的住宅建筑和超過50米的公共建筑、工業建筑:這類高層建筑火災撲救難度大,對供水可靠性要求極高,必須采用兩路消防供水。
- 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大型博物館等重要建筑:為保護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產,其消防供水必須具有最高級別的可靠性。
- 城市交通隧道、特長公路隧道:隧道內部空間封閉,火災發展迅猛,熱煙排放困難,必須確保消防供水萬無一失。
- 占地面積大于100公頃的大型廠區、倉庫區:單一水源可能無法覆蓋全部區域或壓力不足,需設置環狀管網和兩路進水。
- 采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且設置高位消防水箱仍無法滿足最不利點滅火設施靜水壓力要求的建筑:此時需依賴消防泵從兩路水源可靠取水加壓。
- 其他消防部門根據火災風險評估認定的重要或高風險場所。
核心原則:當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大、撲救困難、中斷供水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法規傾向于要求采用兩路供水,以構建冗余保障。
二、 必須配置泡沫滅火劑的關鍵場景
泡沫滅火劑主要通過覆蓋、窒息、冷卻作用撲滅可燃液體火災,對A類固體火災也有一定效果。其配置主要依據儲存或加工物料的火災特性。
- 甲、乙、丙類可燃液體場所(核心適用場景):
- 石油化工企業:如煉油廠、化工廠的裝置區、儲罐區(儲存原油、汽油、柴油、芳烴等)。這是泡沫滅火系統最經典、最必需的應用領域。
- 油庫與加油站:包括地上、半地下、地下的儲油罐,以及裝卸棧臺。
- 飛機庫:用于撲救飛機維修、停放時可能發生的航空燃油火災。
- 船舶機艙、貨油泵艙:國際海事組織和各國船級社均有強制要求。
- 汽車庫、修車庫(針對可能的大規模油品火災)。
- 某些特定固體物質火災:
- 可燃液體儲罐的防火堤內:防止液體流散火災蔓延。
- 鍋爐房、燃氣輪機發電機組:用于撲滅燃料油或天然氣火災。
- 特殊危險品場所:部分遇水發生劇烈反應或產生有害物質的化學品(如金屬鈉、電石),嚴禁用水撲救,但可能采用專用抗溶性泡沫(如用于撲救醇、酯、醚類火災)或干粉、氣體滅火系統。此時,“必須有兩路消防供水”的要求可能不適用或需轉換為其他滅火劑儲備的“雙路”保障。
三、 兩路供水與泡沫滅火劑的結合應用
在同時具備上述兩類特征的 “超高危”場所,規范要求最為嚴格:
- 場景示例:一個大型石油化工儲罐區,儲存大量甲類易燃液體。
- 雙重強制要求:
- 供水:必須設置兩路獨立的消防供水,確保泡沫滅火系統、消防冷卻水系統有持續、充足的水源。水源可能來自不同的市政環網和廠區內的專用消防水池/湖。
- 滅火劑:必須配置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包括泡沫液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器、管道等。泡沫液的類型、混合比、供給強度和連續供給時間都有詳細規定。
- 設計邏輯:兩路供水解決了“水從哪里來,是否可靠”的問題;泡沫系統解決了“用什么滅,如何有效”的問題。兩者結合,構成了撲救大型液體火災的完整技術解決方案。
結論與建議
判斷“何時必須”的依據,最終落腳于 國家強制性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和 行業特定規范(如石油化工、民航、交通等)。
- 對于消防供水:重點審查建筑的高度、規模、重要性、火災危險性類別。當規范明文規定或通過計算單一水源無法滿足消防用水量、水壓及可靠性要求時,兩路供水就成為必須。
- 對于泡沫滅火劑:核心判斷因素是場所內存在的主要可燃物是否為易燃可燃液體,以及其儲量、布置形式。
- 實踐關鍵:在項目規劃與設計階段,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必須嚴格進行火災風險評估,并主動咨詢當地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的意見,以最終確定消防水源和滅火設施的配置方案,確保符合所有適用規范,做到“防患于未然”。
兩路消防供水與泡沫滅火劑的配置,是消防安全工程中針對特定高風險場景的“雙重保險”。它們的存在并非隨意,而是基于血的教訓和科學計算得出的剛性需求,旨在為生命財產安全筑起最堅實的防線。